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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答“疫”|无人机拍了我的视频上传,合法吗?

发布时间:2020-02-18 11:48   

检察日报正义网推出互联网疫情防控法律咨询平台——法律答“疫”,为群众提供公益性疫情防控法律咨询服务,第一时间解决群众的法律需求,同时也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
浙江省衢州市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副主任赵辉:
在疫情防控期间,市民外出至公共场所或出现发热等症状均需戴口罩,既是道德义务,也是法律义务!对于未在公共场所佩戴口罩的行为,属于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民警有权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规定,突发事件发生后,履行统一领导职责或者组织处置突发事件的人民政府应当针对其性质、特点和危害程度,立即组织有关部门,调动应急救援队伍和社会力量,依照本章的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本法规定,不服从所在地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发布的决定、命令或者不配合其依法采取的措施,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处警告或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结合此次肺炎疫情,因存在传染性,很多地方政府发布了公共场所应当佩戴口罩的规定。因此,作为公民应当遵守规定,这是法定的义务。对于不佩戴口罩的相关人员,民警有权执法。如果当事人不配合民警执行职务,则触犯了行政处罚的相应规定,会受到行政处罚。如果当事人采取暴力、威胁等方法阻碍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务,可能还会构成刑事犯罪。
您提问中未提到使用无人机喊话并拍摄视频的是否为公安等执法人员。一般来说,此类无人机喊话运用均为执法所需,其目的是提醒教育大众做好自我防护,同时为自己和他人负责。在当前疫情严峻的形势下,国家一直在倡导少出门、戴口罩等防护措施,用无人机喊话提醒您戴口罩和回家,也是对您的一种保护。此外,执法人员在公共场合拍摄的执法视频,在遵循真实、客观的前提下,没有以营利为目的,上传至网上作为教育警示视频不会侵犯您的肖像权、名誉权和隐私权,尤其是在当前全国抗击疫情的形势下,个人私权应当部分向社会公权让渡,而且此次疫情期间各级部门在出台强制措施的同时尽最大可能保护个人信息安全,许多执法人员和志愿者为了抗击疫情连续多日加班加点,还请您能理解和支持。
贵州大学民商法学专业研究生郑翔升:
无人机拍摄行为合法,上传视频行为应视具体情况进行分析。
提问者是在疫情期间(特殊时期)出门与男友约会,即默认已经处于公共场所,而非私人空间。疫情期间,在特定区域进行巡逻执法的无人机应当默认为执法机关的执法行为,当无人机发现当事人未戴口罩出现在公共场所,而进行的督促并拍摄的行为具有合法性。
视频上传到网络是否合法需以上传视频的处理方式是否规范进行判断。如上传的视频已做过相应的马赛克、模糊等可以保护被拍摄者隐私的处理方式,则为合法行为。反之,如果未经过相应的处理,上传的视频明显的降低了被拍摄者的社会评价或出现其他负面因素,则为非法行为。故需对上传的视频是否对自身隐私或其他合法利益造成损害进行合理判断,如对被拍摄者造成严重负面影响,则应及时联系视频发布者或视频发布平台,将所上传视频删除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此外,提问者在疫情期间未戴口罩进入公共场所,并与他人进行直接或间接的接触,已经违反了当下疫情防控工作的相关规定。如果执法机关上传视频时未进行相应的处理行为但是遵守了疫情期间推出的相关法令,则可能出现了违法阻却事由。违法阻却事由,符合要件的行为虽然原则上具有违法性,但也存在例外现象,即在具有特别理由、根据的情况下,也可能否认符合构成要件行为的违法性,这便是违法阻却性事由,又称排除犯罪的事由,所以违法阻却性事由是从反面否认行为构成犯罪。即执法机关因为事实或者行为违反法律规定,但是由于疫情的特殊原因而推出的相关法令而不必负法律责任,即发生违法阻却事由时上传完整未经处理的视频不负法律责任。
在疫情特殊时期,执法机关利用无人机进行监督执法的行为可以提高执法效率,减少人员直接接触等优势。在抗击疫情的关键时刻,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疫情防控工作的各项规定,积极主动配合相关部门和人员开展疫情防控工作,群防群治,联防联控,全力打好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
(来源:正义网 文字:赵辉 郑翔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