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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驾照”就敢上天? 禹城警方截停无证滑翔

发布时间:2016-07-04 14:23   

6月26日16时许,禹城市公安局治安大队根据群众举报,在禹城市城区上方发现一低空飞行物,上面挂有某家具品牌的广告条幅,民警立即对该品牌驻禹城负责人陈某进行调查。经询问,陈某称此民用“动力伞”是他自己所买,本想借着新鲜事物来宣传家具,扩大品牌知名度,但并不清楚驾驶航空器要经相关部门审批,自己也未取得相关“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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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动力伞属于民用航空器,在城市上方飞行是非常危险的行为,驾驶者必须考取相关驾驶证。目前,禹城市公安局治安大队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依法给予陈某行政拘留十五日并处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原文来源:齐鲁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