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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无人机“黑飞”拍宣传片 一广告公司被罚2万

发布时间:2021-04-23 09:58   


一广告公司为开发商拍摄广告宣传片的过程中,在小区内使用无人机被警方查获。4月23日,从杭州萧山警方获悉,该公司因“黑飞”被罚款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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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无人机应用范围越来越广泛,飞行高度也越来越高,但随之也产生了一系列安全管控问题,无人机未经许可闯入公共及敏感区域、意外坠落、影响客机正常起降、碰撞高层建筑等事件时有发生。

为强化管控,萧山警方部署无人机低空防御预警平台,守护辖区上空安全。

2021年4月21日12时45分许,接平台预警,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鸿达路附近(机场禁飞区域)有无人机飞行。萧山区公安分局巡特警大队PTU及无人机小队迅速前往现场查处,当场查获一架正在飞行的无人机。

经查,该无人机系杭州某广告公司所有,无人机已被非法破解。公司应某开发商邀请为其小区拍摄广告宣传片。当天中午,公司员工孙某(男,33岁,余杭人,有民用无人机驾驶合格证)在小区内使用大疆悟2无人机进行拍摄,随即被警方查获,并被带至市北派出所进一步询问。

在派出所内,公司负责人及员工向警方表示,因之前商业拍摄需要,存在着侥幸心理,没有正确认识到“黑飞”的严重性。现已深刻认识到错误,接下来公司将积极反省、遵守法规,在法律允许的飞行范围内进行无人机拍摄。

该公司因违反了《浙江省无人驾驶航空器公共安全管理规定》第十八条规定,最终萧山警方依法对其作出罚款20000元的行政处罚。

警方在此提醒,无人机应依照国家规定实行实名登记管理制度,若需在关系公共安全的重要单位、设施、场所上空飞行的,应当依法报请飞行管制部门批准,并报所在地公安机关备案。若无人机需要在禁飞时间和禁飞区域内起降、飞行的,应当事先报经公安机关同意。